关于玉的民间故事,作文《我和石头的故事》280字三年级下册

发布时间:2022-12-25 14:40:01

1.关于玉的民间故事

关于玉的民间故事

玉是世界各地广泛受欢迎的宝石分类,关于玉的民间故事你知道多少? 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关于玉石的民间故事。 请阅读。

  关于玉的民间故事篇一

血玉一种,是西藏雪域高原产的红玉,贡觉马之歌,俗称高原血玉,因其颜色殷红而得名。 这类石头的记载极少,史料中只有吐蕃时期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的感谢信中的记载和介绍。 “这个玉非常罕见。 传说中的贡觉玛是惹怒雍湖的女神,她住在惹怒雍湖心底四面的绿宝石宫殿里,宫殿四面的墙壁有不同的颜色; 红色是歌。 贡觉玛的歌,也就是惹雍女神生气而唱的意思。

另一个血玉让人感到有点恐惧。 那不仅仅是一个玉,而是透过血进入的玉。 无论翡翠、葫芦、黄玉等种类,只要是真正经过血的,就是血玉。 血玉的形成与尸体有关。 人埋葬的时候,作为标题玉的玉器被强行塞进人口里,人刚死,一口吞下去的时候,人这种东西往往会掉在颅内,是所有尸体玉塞中最珍贵的一个。 按质量定价,少则数千,多则上百万。 于是,伪商也用相似的自然手段制造造血玉。 狗嘴里塞着玉封口,狗活着搞笑死了后,骨头被埋在地下。 几十年后挖掘,可以得到血玉。 当然,不管是人的血还是狗的血,都是比较通灵的。 狗的血珠里充满了怨恨,对佩戴者不好。 现代的血珠会有那么多,是通过人工染色得到的,这样的珠子,不是血珠,不是属灵的。 现在,另一个血玉是上等的新疆白玉,埋在小羊的皮肤下,让血深入玉石中,几年后取出。 这个玉很贵,市场上也很少见。

无论是神秘的高原血红蛋白,还是染红了人和动物血液的血玉,很少有人见过这个玉,我们在小说里读到过血玉更神秘的传说。

  关于玉的民间故事篇二

传说汉成帝期间,茅盈云游向仙人,路经过此处,见景色精彩有深坑修炼,便留下了隐修院。 不久,他的两个在京都当官的哥哥也辞官来这里指路。 兄弟三人一边学习道路,一边开辟道路砍伐,建造了宫观。 茅仙古洞的名字就是从这里得来的。

这个洞位于凤台县南端的烟嶝山,淮河水沿山脚向北缓缓流动,景色十分优美。 我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每次春游,学校就开始去茅仙古洞玩。 每次春天的旅行都很开心。 那时,可能是欣赏不到山水的景色,更在意父母准备的包里的点心。 我现在长大了,很少去这个风景区。 我再也不想要那个满满一包的点心了,所以对这个美丽的景点没有任何憧憬。

初中三年级的时候,玩乐如火如荼,带着妻子佩吉又在这里漫步。

在清天观中,善男信女们向那些雕像供奉着香。 我可爱的佩吉手捧香望着善男信女们发呆。 可能是不好意思向神明们低头。 我看见她轻轻地移动到供桌旁,偷偷往香炉里插上香,若无其事地走到另一个供桌前重复着刚才的动作,我躲在一边看着她滑稽的动作笑着。

来到茅仙古洞的主殿三仙殿前,看到了围着风仙道骨道长的人们。 道长面前的桌子上放着签字筒和麻衣相书,好像是占卜师。 佩吉看了之后吵吵嚷嚷地也要去算卦,所以我们走到前面,排队等着。

佩姬坐在迷信的人群中,在焚香弥漫的过程中,在无聊中,突然看到了一位老人拿着的旱冰杆。 凭直觉,这个保罗是个很棒的东西。

烟杆有一尺长。 烟锅是真的吗? 是用木头做的,上面覆盖着绿色。 最重要的是玉石磨制的烟嘴和烟嘴下的玉环。

我走到老人面前,央求他借我一根旱冰棒,老人欣然同意了。 我对着太阳仔细观察着玉烟嘴和玉环。 玉石是西安产的蓝田玉,应该是白色的。 也有墨水渗出的地方。 阳光下,玉烟嘴里突然看到一匹骏马,前后转动烟杆,就像那匹骏马在奔跑。 那玉环更不可思议,玉石里竟布满了血丝,和人体内的毛细血管一模一样,玉石中间有裂纹。 看来这个玉是掉下来摔破过的。 之后,用什么胶水粘在了一起。

我把烟杆还给老人时,向老人称赞这两个玉是玉中最好的。 老人听了很高兴,卷起一锅烟漂亮地吸了起来。 我马上问老人这烟斗里有什么典故吗。 老人用旁边的石头台敲着烟锅对我说话。

老人是回民,这根烟杆已经是祖传的四代了。 老人的曾祖父曾担任清王朝的两淮道台,官至二货,官至清廉,一生只有一个喜食干烟。 向清庭告老还乡时,光绪皇帝念他对大清有功,将他收入国库

一方上好的陕西蓝田朴玉取出,命朝中玉匠打制成烟锅玉环赠送给他。

  老汉曾祖从京都返乡时,随从用玉盘托底,金绫铺面,镶上皇帝亲赠的烟锅玉环的烟杆用红丝系着托在玉盘中央。一路上遇文官,文官落轿让道;遇武将,武将下马跪拜。途经各州府县衙,各地方官员纷纷派出精锐部队相送。回到州来县(现称凤台县)后,县君率全县父老乡亲夹道欢迎,并念其功德荫其子孙,从那时候起州来回族乡便免征各种税费,乡里自治,后来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尊重回族乡的民水风情便将清代定下的章程保留了下来,一直沿袭至今。

  老汉曾祖回乡后,一直对烟杆钟爱至极,始终未曾离过手,就连睡觉时也将烟杆抱于怀中,年岁久了烟嘴中居然隐现出一匹白马图状,而那块玉环则布满了血丝。乡里人纷纷称奇,流传了出去,竟引的四乡八里的乡人竞相前来观看。后来竟然有盗贼也前来光顾,但老汉曾祖防护甚严盗贼均未得逞,而乡里不得不组建乡勇守护在其住宅附近。老汉曾祖时到晚年,由于深虑烟杆遭盗,脾气也就变得古怪,烟杆也不再示人,更多没有见过烟杆的人只能道听途说,而烟嘴与玉环便被民间流传的神乎其神了。

  曾祖弃世前,一再的要求子孙要在他死后将烟杆做为陪葬一起带入墓中。可是那个时候世风已乱,外敌入侵,清政府动荡,为了防止这宝物遭盗,便由其长子也就是老汉的祖父继承了下来。

  老汉祖父继承烟杆后,时局已经发生大变化了,先是清政府被推翻,军阀混战,接着日寇入侵我国。老汉祖父时值壮年,流着祖上的血脉,有着一腔爱国之心,但是在这动荡的虽忧国却无以能报。

  由于国民党军队采取不抵抗政策,又时而干扰共产党抗日,使得日寇一路势如破竹,攻进皖北。当时州来县伪政府官员望风而逃,随即一队日寇便占领了州来。

  日寇们白天出来扫荡,无恶不做。夜晚便躲进烟嶝山上所修的炮楼里,并且在楼顶架起了机枪。

  一天夜里,老汉的祖父抱着一颗土制地雷悄悄的摸上了山去,他想趁着夜晚摸到炮楼跟前将日寇与炮楼一起送上西天。但是在即将行至跟前的时候还是被狡猾的日寇发现了,楼顶上一排冷枪扫在了老汉脚面前,紧接着便听见日寇们叫嚷着“八个压路”端着装着刺刀的步枪从炮楼里冲了出来。老汉祖父见情况不妙,扔下了土雷返身顺着烟嶝山那连绵不绝的山峦跑去,一路上边跑边听着子弹从耳朵边上“嗖嗖”的擦身而过,而老汉祖父在那怪石凌厉的山上却越跑越快,仿佛被什么东西托着奔跑一样,将日寇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等到跑回村子里后,老汉祖父竟然惊奇的发现他这一路冒着枪淋弹雨跑回来不但毫发未损,而且连大气都没有喘一口,不禁在心中暗暗称奇。回到家后,老汉祖父从怀里摸出烟杆卷了一袋烟点燃抽起来后,才猛然发现烟嘴上那匹白马图状没有了,只剩下一点点浅白的印迹了。老汉祖父恍然顿悟,原来这一夜翻山越岭的路是烟嘴里的白马替他跑的。

  第二天一大早,那些差点就坐上土飞机上天的鬼子倾巢而出,一路上机动三轮摩托开路,摩托上架着机枪,耀武扬威的顺着烟嶝山的周边村庄收索而来,看来他们是为了昨天偷袭他们的人而来的。

  当鬼子们开进村子里时,村民们都还在烧饭喂猪奶孩子呢。鬼子们凶神恶煞的跺开家家户户的门,将惊鄂的村民们赶到了晒麦子的场上并扬言若不交出昨天晚上偷袭太君们的匪徒就要将全村人全部活埋了。说话间,一些日寇便已经从村子人家里找出锹镐开始挖坑了。而老汉那一腔正气的祖父为了避免村民们遭到意外的伤害,当场便站了出来告诉鬼子们昨晚的事情是他干的。一名领头的鬼子听后抬手对着老汉祖父就是一枪,老汉祖父捂着胸口倒地,鲜血顺着手指缝隙冒了出来。老汉祖父倒地后,鬼子们也没有再为难其他的村民,整队鬼子分散开进村子里抓了一些鸡鸭,然后赶着几头猪便离开了。

  鬼子走后,村民们慌忙去抢救老汉祖父,老汉祖父却自己从地上坐了起来告诉大家他没有死,死的是烟杆上的那块玉环。说着他从怀里掏出烟杆,烟杆上的玉环已经被鬼子的一枪打为两半,玉环的颜色已经泛白了,一点血丝都没有了。原来刚才老汉祖父胸口流出的血是那枚玉环流出来的。

  回到家中后,老汉祖父告诉他的儿孙们这烟杆上的两块玉都是宝玉,一天一夜之间竟然救了他两次性命。他告诉儿孙们从今往后要把这个烟杆作为传家之宝世代传下去,并要求不管烟杆在哪一代儿孙的手里都要尽心保管,象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

  烟杆传到老汉父亲手里后,被枪打过的那枚玉环已经被用一种熬制的胶水粘合过了,而烟杆天天被握在手中久了,这两枚已经死去的玉又吸收上了人的灵性,渐渐的开始复活了,烟嘴上的白马日见清晰,而玉环里的血丝也由浅变浓了。真正传到老汉手里后,烟嘴与玉环都早已恢复了早年在曾祖父手中的神采。

  老汉将手中烟杆的典故说完后,得意一笑,然后又点起一锅烟丝抽了起来。我试探着问老汉我是不是可以出钱买下烟杆,老汉听后,愤然立起,将烟锅放在石台上敲了敲,然后反问我:“娃儿,我出钱买你的命你卖不卖呢?”

  老汉说完话后转身就走。我站在原地望着这个脾气古怪的老汉背影发着呆。老汉行至半路又突然停了下来,朝我扬了扬烟杆说:“娃儿,老汉我留着这烟杆并不是图钱,祖上传下来的,留在身边心里塌实,其实也只是个想念罢了。”

  说完后,老汉将烟灰在身旁的树上磕了磕,然后悠然而去。

  关于玉的民间故事篇三


2.我与书的故事400字作文

我与书的故事400字作文

例一:
读书给人以快乐、势示三安突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读书是件快乐的事,当身感乏累时,我一个人,手捧着一本书,看着看着,觉得浑身轻松;当心情烦躁时,看上一本书,顿觉豁然开朗……

小的时候,因为生病,我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可以出去玩,整天地呆在家里无所事事。为此360问答妈妈特意提早教会了我汉语拼音,而且还给我买来了许多拼音读物。从那时起,书就成了我的好伙伴。我每天拼命地看书,遇到不认识的字就读拼音,这样不知不觉我就认识了许多字。那时最滑厚望西胡似拿质顶慢期爱看的就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苗我本兴未衣别严修鲁宾逊漂流记》等书,虽然当时看不太懂,但是里面的情节却非常地吸引我,特别是《水浒传》里的那些人开危划设物,我都能一一说出他们的外号。

上学后,由于我认识的字很多,就成了同学们的“活字典”。同学们一有不认识的字就来请教我。比如,看课外书遇到不认识的字,老师让小干部发作的愿田使传业本,同学叫不出他们的名字,这个时候,我就成了同学们的雨刚小老师。看着我认识那么多的字,古停山万负陈台景与同学们可羡慕我了,我也特别的自豪。书,你真是我的密帮群镇路好末千好朋友!

随着年级的升高,我看的书越来越结才远娘部景记定多,主要看那些儿童文学。如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系列、《老鼠记者》、《白牙》等。我被故事中的情节所迷住了,同时,我也积累了许多的好词佳句,我的写作水平不甚阻普翻巴足语呀知不觉地提高了许多。我有幸成为了《宁波晚报》小记者,多篇文章发表在了小记者专刊。我成为了班级中架混模管左级概的小作家。

如今,在我的家里送苗判程父皇冲跟法放识,随处都可以看见书。我的书架上也满是书。每次去书城,我就像小鱼湖频杂拉叫游到了大海,在那里往往可以呆上一整天。

“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书,我最好的伙伴,我们密不可分

例二: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扬满蒸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县福斗理七立后龙曾井鱼时出现了,我得救了。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是连做梦都想,但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

例三: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例四:
书,我的良师益友
——题记
在爸爸的影响下,很小的时候,我就啃上了书,爱上了书。《西游记》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我,《安徒生童话》以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我,《格列佛游记》以入木三分的讽刺警醒我。
不过,这些书中我的最爱还是《三国演义》。那段东汉末年的“往事”,让我如痴如醉,赏玩不已。虽然这部作品文言色彩浓重,内容七实三虚,但我仍如获至宝,百读不厌。为了更好地读懂她,我比过史实版“三国”(《三国志》),看过白话插图版“三国”,还夜以继日地观看影视“三国”,甚至玩电脑游戏也专找“三国”游戏。爸爸妈妈戏称我为“三国迷”。
可我这个“三国迷”迷而不惑,常喜以书中事例印证观点,与人争辩。
刘备常哭,世人谓其“软弱”,但我却认为他内心坚忍,大英雄也!试想,一个人雄心壮志,苦心经营,却屡遭重创,人到中年而无建树,何等无奈!换别人,也许早就偃旗息鼓,没有了志气。不是吗?西楚霸王项羽,英雄盖世,然一败则乌江自刎。比之刘备,岂不相形见绌。
关羽重义,武艺高强。曹操的美食、玉帛、官爵挽留不住他的心,千里走单骑,寻找旧主刘备。想当年,为破黄巾,桃园结义投义军,飞身斩敌降,初试锋芒,便觉一身正气;为扫董卓,奔虎牢,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牛刀小试,便知不同凡响。后取颜良、文丑首级,过五关斩六将,天下闻名;擒于禁,败庞德,海内震惊。然结果何如?心骄气盛,终死东吴小将马忠之手。令人扼腕叹息不已!
张飞粗犷豪放,性嗜酒。世人皆以飞惟勇而无谋。岂不知,那一回先主败走当阳,若非翼德勇谋双备,设疑兵,吓走十万曹军,先主休矣;又一回,攻打四川巴郡时,老将军严颜忠勇双全,誓死捍卫,张将军再显智慧,他想起兵法有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更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最后,他设计降了严颜。而智败张合,更是将他的谋略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过终因过分责罚士卒,而身首异处。
从刘备身上,我学到了坚毅顽强的品质;从关羽身上,我吸取了“为人忠义平天下,心骄气盛毁自身”的教训;从张飞身上,我懂得了勇武谋略固然要紧,但善待别人尤为重要。
这些是我这个“三国迷”的点滴见解,我因之而成的一篇文章,也沾三国之气刊在《快速作文》上。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收获吧!
多谢三国带给我的诸多故事,多谢书们带给我的无穷启示!
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例五:
我与书的故事
记得高尔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所以我喜欢读书。记得小时侯一次独自在家时,还是书帮了我大忙。

那次,父母要去看望外婆,所以让我独自留在家中,临走时还对我千叮咛,万嘱咐。什么出去玩时要关好门,做饭时要小心……说得我是耳朵都起了茧。父母走后,我赶紧将淘好的米放入高压锅中,不一会儿便响起了“一曲美妙的乐曲。”在这段时间中我感到孤独与寂莫,便和我的好伙伴——书一起聊天。一“谈”起来我就不可自拔,深深地陷了进去,将这个世界的所有事物都抛之脑后,忘的是一干二净。它已成了我心目中的神,永不离弃。就这样,我渐渐和书中的“朋友们”一起在书海中畅游着,那些书中的故事都成了动画片在我眼前放映着,让我吸收那一股股无穷无尽的知识,智慧与勇气源泉。

突然,一只巨大无比的手将我从书海中揪了出出来,房子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焦味。啊!是不是高压锅中的米饭烧焦了。果然,只见高压锅中仿佛有千百万只乌黑的蚂蚁在上面爬着。这下着急的我在原地急得团团转,突然一个“光点”我脑中闪过。对了!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书里记载着一个“去焦法”我何不来个牛刀小试呢!说干就干,我立即洗净了几株葱,将它们一一插在米饭上,还倒了少许的牛奶,盖上盖闷一会儿,闷了三分钟左右,一锅带着清香和一点淡淡的牛奶味的米饭就出锅了。

罗曼、罗兰说过“和书籍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今天,经过了这件事,我终于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从此,书对我来说变的更加可贵,像一位活生生的小老师一般,传授我知识与智慧。啊!书我实在是太爱你了!

例六:

我与书的故事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到今,书就像是一艘船,带领我们驶向智慧之岸,是书让我们得到知识,是知识让我们有了现在的美好生活,如果一个人没有知识,就等于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我喜欢书,书陪我一直走到现在,可能我一辈子都离不开书。我这一生得到的第一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那是我读一年级的时侯,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写在遇到危险时,应该怎么做。有一天,小伙伴们来家里玩躲猫猫,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处,我躲在衣柜的一个小角落里,用许多衣服盖住自己,过了好久,一点动静也没有,我感到很呐闷,为什么一点声音也没有呢?我刚想打开柜子,发现门怎么也打不开,原来小伙伴们故意把我关在衣柜里,自己逃走了,我真是又急又慌。过了许久,我发现我的头很晕,很想睡觉,突然我猛得想起,爸爸给我买得那本书中说过,要是被困在柜子里,感到头晕的话千万不能睡觉,应该在柜子的空隙里呼吸氧气,如果你睡着了,说不定就会室息而死。我拼命地按照书里说的那样,在空隙中呼吸空气,突然我听见了一阵开门声,我知道妈妈回来了,于是我用力地拍打柜子,拼命地呼喊:“妈妈、妈妈”,妈妈听见后飞快地奔上楼上,把我从柜子中解救出来。

幸好,当时我读了那本书,否则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吸取更多的知识,好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更顺利地前行。

例七:
我和书的故事
我喜欢看书,对我来说,看书就和吃饭一样。我一天不吃饭,肚子会饿,一天不看书,脑子也会饿。所以每天,我除了饱饱地吃一顿饭以外,还要美美地看一本收,我孜孜不倦看看书,不断地吸取着书里的精华,来填饱我“饥饿”的大脑。

我喜欢看书,我看书的速度极快,一本厚厚的书,我1个小时就看完了,因此,家里的书早就被我看过几百遍了,你随便说一个题目,我都可以把整个故事原原本本地讲给你听。家里没书看了,我就到姐姐身上打主意,我把姐姐高考用的《备考金点》、《话题作文》……给“偷”了过来,看完了,我又神不知鬼不觉得把它们送了回去。我喜欢看书,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我都可以看书。每次上厕所我总不忘带上一本厚厚的书。一座下来,我就把厕所的臭味、老师的话、妈妈的批评,抛在脑后了,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我,直到把书看完,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在厕所里待了好几个小时。妈妈等我吃饭,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而我竟全然不知,只好低着头下楼,等着挨妈妈的批评。虽然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好几百回,但当我拿起书本的时侯,就又把妈妈的话抛在了脑后。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是不是很有趣呀,但大家可千万不要学我,因为那样你会挨批的。

例八:
我和书的故事

书是一个巨大的宝库,有取之不尽的宝藏。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故事:

一位商人走在山路上,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对他说:“捡几块石头吧!明天,你会既高兴又懊悔。”商人捡了几块石头继续赶路。天亮了,他掏出石头,发现它们都变成了宝石!商人无比高兴,可过了一会儿,他却很懊悔。高兴的是:石头变成了宝石;懊悔的是:捡得太少了。

读书也如此。我们今天读的书,明天就会变成一笔财富,但在你觉得自己读的书已经够多了,不去读了,可是在将来的某一天,你就会觉得自己读得太少了。

我很爱看书,读书带给我的好处越来越多,我从不为作文发愁,平常语文考试常得高分……这都是读书的功劳。如果我当初不爱读书,恐怕我不会是今天的优生。在感谢读书给我带来的收获时,我也会同那个商人一样懊悔。有时,老师问我们某本书中的内容时,我恰好没看过。那时我反复在想:当初应该再多读一些书。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每当此时,我就告诉自己要读更多的书。

我为什么那么爱读书?因为:

读书使我视野开阔。我没有去过非洲,没有到过南极,但我却领略到非洲大陆的美丽风情,为南极的冰天雪地深深陶醉,这是因为读书让我身临其境。

读书使人们情趣高雅。清晨,当我在缕缕阳光中会吟诵那一首美丽的小诗时,我会感觉花瓣儿正悄悄地在我心中绽放,心情顿时舒畅。

读书使我们思想深隧。它帮助我们在别人的思想上建立自己的思想。当我们在阅读时,已经把别人的智慧“偷”过来装进自己的脑袋中。多好!

读书真让人受益无穷!所以,请你们在看电视,玩游戏的时间中,务必抽出一点时间来读书。别忘了,“书是奇迹”。如果你也想让自己的生命发生奇迹的话,那就去读书吧!为了明天不懊悔,让我们一同进入书的宝库中,去捡那一颗颗耀眼的宝石吧!


3.作文《我和石头的故事》280字三年级下册

作文《我和石头的故事》280字三年级下册

每个人的童年都有自己不同的乐趣,有的爱画画,有的爱看书,我也有自己的乐趣,那就是——收集小石头。
  我最喜欢各种各样的石头,比如又圆又光滑的鹅卵石,又白又透亮的石英石,有扁扁平平的普通石头,也有奇形怪状的石猴儿,有精美华丽的雨花石,也有随处可见的铺路石子,总之只要我中意的我都会收集。
  不过我选石头也是有标准的,第一,石头要是天然的,混凝土石块我可不要;第二,石头要有特色,或美或奇,又或者有用的;第三,石头的形体不可太大,可以握在手心便可,太大的石头笨重不方便拿。满足以上条件的石头就成为了我的“宝贝”。你可能认为这样的石头还不好找吗?其实并不容易,城市里只要修路,铺路石是随处可见,可是找不到较好的石头。只有到了郊外才会小有收获。
  那些石头中圆润而光滑的鹅卵石,真的像鸟蛋,用他们打弹子玩最合适了。雪白而晶莹的石英石不容易见,那简直就是宝石,每次寻到我都如获至宝,小心收藏。那些扁平的普通石头是打水漂的好石材。因为扁平,石头与水面接触面积大,在横掠过水面时才能被弹起来,连跳几跳,非常有趣儿。还有那些形态各异的石猴儿,更是弥补了我玩伴的缺失问题。看吧,这是老头儿,这是胖娃娃,这是只小鸭子,那个长个长脖子的不是长颈鹿么?哈哈,来陪我玩吧!居说孙悟空就是石头变的呢!
  最让我感叹的是那些玲珑剔透的雨花石了。我们家就收集了一些,它们形体不大,抛光后的石面上光泽晶莹圆润,而且每颗石头的花纹都是千奇百怪啊?有的是血红色的底子,上面却缀着几团洁白的云。有一块是灰色的石体,看上去很普通,但它的正面有一个螺旋形的花纹,像龙卷风又像石眼。还有的通体透明,宛如白玉石,只在边角上有一鲜红的小点,让人遐想无限。我为之着迷,为之感叹,把它们当“国宝”看待。
  我最常玩的就是铺路用的石子儿了,它们是我的弹弓子儿。每次在外面玩,我都会拎上我的弹弓,然后边走边拾小石子儿,一会就装了满满一口袋,在院子里以饮料瓶为目标练习瞄准射击,可往往是打掉半口袋石子儿也打不中一次,可我从不放弃,一遍又一遍的练着,终于“砰”的一声打中了,我立刻狂喜而呼,手舞足蹈的跑回家告诉妈妈。然后再兴奋的跑出来练,再跑回家报告,如之再三不厌其烦。
  当然我也有烦恼的时候,因为妈妈不允许我把石子儿装在口袋里,不但口袋很脏,还会磨坏,更有的时候便被我弄得满床都是,妈妈就趁我不注意给我扔到垃圾篓,我不得不再次像淘宝一样的从垃圾箱里拣出来,收到我的玩具箱里,然而垃圾让我弄得满地都是,又得挨训。哎!谁让大人不懂我们小孩儿的心呢!
  也许儿时的一切都会消失,但是记忆永远不会消失,童年的乐趣,也永远像星星一样在记忆中闪光。我依然还是那个爱玩石头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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