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什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怎么开啊

发布时间:2022-08-16 23:31:15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什么

法律分析: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变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按照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制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马上发生变化,党员必须到转入地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必须加入党的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的组织。 工作地点固定且单位已经成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并入其单位党组织。 工作地点不固定或者工作地点没有成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并入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更,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满六个月,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有权批准预备党员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党组织接受党员组织关系时,可以根据需要,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党员档案进行核查。 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接收的党员,原党组织仍负有管理责任。 党组织不得无故拒绝党员组织关系交接。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怎么开啊

1、党员组织有关介绍信一式三联,各联右上角编号由调出单位党组织填写。

、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方式,由有党员组织关系的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 原党员所属基层党委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的党支部上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制作固定条款签字; 落款上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交接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加盖公章即可。

w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发票制度。 收据联只用于转出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工委之间,不寄送重复的收据。

!调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委,接到接收方党组织的收据后,贴在存根联的“贴收据联所”上备查。 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工(工)委,一个月内按照介绍信上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所属党(工)委。

5、由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党组织,在该党员与接收单位党组织交接组织关系前,仍对该党员负责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能否加盖“组织人事部”等公章?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是党委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按规定加盖党委组织部门印章。 有些机关在领导体制改革中,把党委工作部抓起来

与部门职能相近的行政部门合并,设立组织人事部等部门。

这些部门执行各项任务,包括党委交给的组织工作,但向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不能使用“组织人事部”等印章。 这些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要加盖党委组织部

盖的章,或者盖党委的章。

另外,与党委工作部门职能相近的行政部门只能共同事务,不能进行“党政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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