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是哪一年哪一月成立的?,深圳市区域概况
发布时间:2022-08-21 03: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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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将深圳定位为经济特区,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深圳经济特区。 我国于1980年确定深圳、珠海、汕头及厦门为经济特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宪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关和其他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根据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十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应当行使的其他职权。
深圳特区成立于1980年8月。
深圳特区一般指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于1980年8月,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四大经济特区之一。 深圳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沿海,东至大鹏湾侧梅沙,西至深圳湾畔蛇口工业区,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2010年遍布全市,2011年延伸至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毗邻香港,交通便利,气候温和,风景优美,在利用外资发展经济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根据中央指示,广东省深圳特区将建设以工业发展为重点的工、商、农、住房、旅游等多行业综合性特区。
2018年1月6日,国务院同意取消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历史沿革
1978年6月,赴香港、澳门经济考察组,利用宝安(即今深圳)和珠海毗邻香港和澳门地区的特点,提出了建设新边防城市的非常新颖的建议。
1979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受到广东省和惠阳地区的双重领导; 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省辖市。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设立经济特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立经济特区。
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赋予省一级相当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
2018年1月6日,国务院同意取消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深圳特区
深圳分6区,从东往西是龙岗、盐田、罗湖、福田、南山、宝安,其中盐田、罗湖、福田、南山4区属于市区,即普通说的关内,龙岗区跟宝安区属于关外,即一般城市的郊区,“关”其实指的是检查站,以前深圳刚建经济特区的时候只允许持有深圳特区的暂住证或者特区身份证的人或者特许的人进入市区,也就是关卡!现在,“关”也指的是关卡,主要为了保证进入市区的人是对社会不造成潜在的危害性
厦门和深圳都是经济特区,在设立以来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两个城市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下面就来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存在着这么大的差距。首先我们先来比较一下几个经济特区的GDP,2016年各经济特区GDP如下:深圳:19492.6亿厦门:3784.25亿珠海:2226.37亿汕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