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盗窃价值5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下面是绿松石判刑案,从犯盗窃价值50万绿松石判10年零六个月是不是太重的详细诠释。
从犯盗窃价值50万绿松石判10年零六个月是不是太重
盗窃价值5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判处10年零六个月不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价值50万元,已经属于盗窃罪中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了,10年是起点刑,除非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否则,量刑不重。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